同款低价竞争处理方案
一、处理规则
(一)投诉方为正在投放的推广位产品时:
1、被投诉方同为推广位产品:以推广位设置时间先后为准,后设置者的价格不得低于先设置者。如中途更换产品,则以重新设置推广的时间为准。
2、被投诉方为非推广位产品:以产品首次发布时间为准,后发布的非推广位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在投的推广位产品。为防范恶意投诉,推广方享有的投诉名额与其推广位周期对应,具体如下:
(1)包月:享有1款产品的投诉权。
(2)包季度:享有3款产品的投诉权。
(3)包半年:享有6款产品的投诉权。
(4)包年:享有12款产品的投诉权
(二)非推广方发起的低价投诉暂不受理。如涉及专利侵权,请通过产品详情页的【专利侵权投诉】功能进行投诉。
二、投诉处理
投诉成立后,被投诉方需在接到客服通知之时起2小时内完成以下任一操作:
1. 将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投诉方价格;
2. 直接更换或下架产品。
逾期未处理的,系统将自动执行且不再另行通知:推广位产品强制更换,非推广位产品直接下架。
三、违规处罚
根据责任方类型,出现以下任一违规情形的,将进行相应处罚:
(一)责任方为推广方:锁定其推广位(商家无法自行在管理中心更换推广位产品,需联系客服修改);
(二)责任方为非推广方:对店铺进行违规扣分,标准为3分/日。
违规情形包括:
1. 第二次投诉成立;
2. 超时未处理投诉;
3. 变相低价竞争,具体包括:
(1)虚假价格,如通过文字或图片备注价格;
(2)价格差误导,如标注130元但实际售价为30元。
四、严重处理
对拒不配合者,将采取以下措施:
1. 强制停止推广,退还剩余费用;
2. 情节严重者,限制活动或降权。
包牛牛
2025年9月22日






